据介绍,近来有关鞋类产品的投诉会集在:顾客买鞋后呈现鞋面褪色、皮子开裂、涂层掉落、内衬破损等问题,商家常以人为损坏等理由回绝承当三包职责,两边为此产生胶葛。据12315计算,近来回绝退换修等售后服务问题已占到投诉总量的两成多。
顾客赵女士反映说,她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双运动鞋,3个月后呈现开胶,要求商家免费修理,但遭到回绝。属地工商所接到赵女士投诉后同该商场负责人洽谈,商家称运动鞋“三包”期应为3个月,顾客购买的运动鞋已超越3个月,因而商家不再负有保修职责。但事实上两边并未约好该鞋的保修期。工商人员指出,根据《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产品运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11条规则:“鞋类产品根据运营者与顾客洽谈,以两边当事人认可的方式约好,三包期限不可以少于90日,两边没有约好期限的,不可以少于180日”。终究经工商所调停,商家为广阔购买的人免费修理了运动鞋。(记者杨滨) (来历:北京晚报)